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8月9日發臺教資(五)字第1110076412號函辦理。
二、政府憑證總管理中心(以下簡稱GRCA)、政府憑證管理中心(以下簡稱GCA)、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(以下簡稱XCA),私密金鑰使用期限即將屆期,國家發展委員會已產製第三代金鑰,並提升GCA及XCA金鑰長度至RSA 4096 bits,以加強金鑰之安全強度。
三、112年1月1日起,GCA及XCA將以第三代金鑰簽發用戶憑證,本校教職員承接公務單位之應用系統如有使用GCA或XCA簽發之憑證,請配合於111年12月31日前完成第三代憑證驗證路徑安裝及相關設定,以確保使用者持新簽發之憑證操作應用系統時能正常運作。
四、有關憑證驗證路徑安裝及相關設定,詳細說明如附件
五、如有任何問題請洽電子化政府基礎建設客戶服務中心(電話:(02)21927111;Email:egov@service.gov.tw)。